一、总则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为推进创新教育理念,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提高本科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并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加以评定与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计算标准和办法

    第一条:各类专业素质拓展学分的计算按活动申请具体分数。

    第二条:不同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的素质拓展学分只能以获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团体项目第一完成人所取得的学分按项目相应的折算学分数乘以1计算,其他完成人按乘以0.5计算

三、专业素质拓展学分的管理

    第三条:专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电信学院专业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由团总支学生会完成。

    2、学生专业素质拓展学分认定结果,由电信学院统计后报送校团委备案。

    第四条:素质拓展学分的评定办法:

    1、各专业应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电信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与《电信学院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评定的参考标准》。

    2、实行专业素质拓展学分公示与复查制度。电信学院在将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申报材料及“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报送校团委备案前,须向全院师生公示评审结果。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三日内直接向电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申诉。电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将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对不符合事实的素质拓展学分予以取消,确保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公正合理。

    3、在学校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前,电信学院须将毕业生四年内所获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汇总,填写“毕业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在每年五月三十日前将“毕业生素质拓展学分汇总表”报校团委审核。

    第五条:对于在素质拓展学分申报、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单位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本办法的修改提案权和解释权归电信学院。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四、专业素拓分的分类

    1、省级

    一等奖6

    二等奖5

    三等奖4

    参与分1

    2、校级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参与分0.5

    3、院级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参与分0.5,

    4、社团

    一等奖2

    二等奖1.5

    三等奖1

    参与分0.5,

    5、参加专业知识培训班 2

    注:专业素拓分专用章,信工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