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200902

一、寝室长由寝室成员民主选举、自荐等方式产生,报辅导员处备案。寝室长若有调换须报辅导员批准。

    二、职责:

    1、负责制定本寝室公约,安排本寝室轮流值日表;

    2、提醒并督促本寝室成员按时休息,按时起床,低年级要督促按时出早操;

    3、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出现的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应及时向宿管员或辅导员报告:

    1)公共设施不能正常使用;

  2)物品被盗;

    3)违规用电;

  4)陌生人进入本宿舍;

    5)寝室成员未归或外宿; 

    6寝室内或寝室之间发生突发事件

   7其他任何异常情况。

    4、负责寝室卫生,积极配合学院开展文明寝室、优良学风寝室评比等活动;

    5、全力协助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值班人员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三、待遇:楼长、层长、寝室长享有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权利。每年进行优秀寝室长评选,对有工作能力、责任心强、工作有成效的寝室长等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的寝室长,给予批评。

    四、寝室长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以全面了解、掌握寝室状况及寝室长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