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例会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教职工例会,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会议时间

教职工例会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星期三下午。根据实际情况,学院可以对会议召开时间作出适当的调整。

第二条 会议内容

(一)政治理论学习;

(二)传达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通报学校、学院近期相关工作情况;

(三)安排布置学院党建、教学、科研、群团、安全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事项;

(四)其他需要通报、布置的工作事项。

第三条 参会人员

学院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参加会议。

第四条 会议主持

会议由学院主要领导主持;主要领导因公因事不能到会时,指定副职主持会议。

第五条 会议通知

学院办公室通常应于每次会议当天上午10时前用群发信息或电话等方式向全体教职工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

第六条 会议签到

(一)实行签到。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签到。

(二)无特殊原因,会议开始后十五分钟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提前十五分钟退会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者视为不到会,按无故缺席处理。三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不到会。

第七条 会议请假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教职工,必须向学院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例会请假审批单》,提交办公室,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视为缺席。

第八条 会议缺席公示

每次开会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将本次会议的到会、请假、缺席情况张帖在学院公示栏上,教职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一周内向学院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情况。

第九条 会议缺席通报

教职工无故缺席会议,学院纪委应予以及时约谈批评教育,如再次发生无故缺席情况,在下次正式开会前由会议主持人进行通报。

第十条 会议纪律

(一)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在会议开始前将手机关闭或保持静音状态;

(二)维持会议正常秩序,会议期间禁止吸烟,无特殊情况,停止办理其他工作;

(三)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相互谈心谈话,不得玩手机和电脑,不得随意接听电话;

(四)学院办公室应认真作好会议主要内容的记录。

第十一条  会议奖惩

(一)教职工在一年内,因私请假超过会议次数三分之一的原则上不能参加学校、学院个人评优;

(二)如有两次无故不到会的,不能参加学校、学院个人评优;如有三次无故不到会的,学院研究后,视情况给与处理;教职工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无故不到会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合格以上;

(三)教职工个人到会情况,在学院二次分配中予以体现。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231011日起执行。

 

附件: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例会请假审批单

 

 

附件: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教职工例会请假审批单

姓名

 

因公□ 因私□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学院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