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学代会召开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我院学生会的章程规定,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单位划分、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学代会代表的选举以学院班级为选举单位,全院共划分57个选举单位。

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为204名。学代会正式代表中,非校、学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为保证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选举单位在推选代表时应兼顾年级、专业、性别、政治面貌等因素。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全院学生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按照有利于学生了解、参与学生事务和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资格和条件

(一)代表资格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代表条件

学代会代表除具有代表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坚持理论学习,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热爱学生会事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学生活动,密切联系学生,深受学生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3. 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各选举单位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组织班级酝酿讨论,根据代表候选人提名的原则,按照多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学院团委、学生会。

(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各班级召开全院班委以上主要学生干部会议,在班级推荐的基础上,推荐学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三)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院学生代表大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20%差额选举产生出席校学代会的代表。

(四)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出席院学代会的代表后,报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审核,公示后填写《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经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通过后取得正式代表资格。

四、选举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各班级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我院学生会的章程以及学代会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学生对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选好学代会代表是成功召开大会的基础。认真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是开好学代会、完成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按照院团委、院学生会的统一部署,如期完成选举代表工作。

(三)有序推进,认真落实。全体青年学生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扬民主,对照学代会代表的条件,真正把优秀的青年学生推荐出来,充分体现学代会代表的先进性和广泛性。各班级于11月5日前,完成代表选举工作,将代表名册、代表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组(明德楼508),联系人:姚书婷;联系电话:18355462692

 

共青团皖西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

  20221028

附件一: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代会代表分配名额.docx 

附件二: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三: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xlsx